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保险> 行业动态 > 正文
保监部门开罚单剑指“潜规则” 三大违规行为
money.fjnet.cn 2011-10-24 16:2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保险行业为何让人觉得不够“保险”?

正如网民“无处安民”所说,保险行业让人感觉不够“保险”,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伤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而且成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阻碍。

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陈广汉说,保险行业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当前还处于保险行业的起步阶段。在西方,保险是一种消费行为,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尚未成熟,很多消费者难以接受消费型的保险,多数消费者把购买保险当成投资储蓄行为,更愿意接受投资、有分红的产品。保险从业人员推销保险,往往也强调多长时间后有回报,有分红,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有意隐瞒风险信息。

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市场竞争行为还有待规范。部分人员合规意识不强。有的管理人员忽视监管政策的学习,对政策界限把握不准,以为一些习惯做法就是合理的,结果导致自身违规还浑然不知;有的没有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不惜以违规经营手段来推动业务发展;有的对案件风险的防范意识薄弱,重规模、轻管理,没有履行案件防范职责。

同时,预防和处罚机制还没完全落实到位,也是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接连发生的原因之一。从保监部门近期开出的罚单来看,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不少被罚5万-30万元不等。陈广汉认为,从处罚案例看,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成本还相对较低,在资本逐利的本性引导下,一些保险公司存有侥幸的心理,前仆后继。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说,在司法实践中阴阳保险单、假批退、银行保险渠道中的消费误导也是常见的违法行为。有的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小金库,明账之外的利益驱动,削弱了保险公司的合规意识;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怕失去保单,激烈、恶性、无序的竞争导致这些违法行为产生。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发现的一些违规案件部分是行业一直存在、没有杜绝的老问题,相关监管机制还有待加强。对于案件高发区域,应该加大监管、惩罚力度。

责任编辑:林晨昱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