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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孟津榕拓焦化被查处 事故被定性为“漏报”?
money.fjnet.cn 2011-12-09 08:43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而根据记者对事件调查过程的还原,该人士认为,“榕拓焦化”在事故发生以后,并没有主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而是在经过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才介入调查查证的,应该属于瞒报。

榕拓焦化并非证照齐全 厂址置于防护距离之内

在孟津县安监局危化科,该科王科长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局2011年11月3日向孟津县政府请示的报告及11月11日县政府28号文件。这份由孟津县多个单位组成调查组调查后形成的文件显示,榕拓焦化属证照齐全的大型焦化企业。

事实上,中国网通过孟津县环保局走访后得知,榕拓焦化厂只有一期生产线的环评手续,其正在生产的二期工程根本没有进行环评,属于未批先建、违法生产。而且因为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孟津县县政府早在2009年就下文要求其搬迁新址远离村庄生活区。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安全生产与科学管理应该是一个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抓安全,对于一些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违法生产的企业不苟同、不袒护、零容忍。唯有这样,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持久不松懈。(中国网能源频道编辑部)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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