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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
money.fjnet.cn 2012-03-15 10:5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夏菁)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省经贸委研究起草了《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资金、创业、技术支持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拟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上述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据悉,在资金支持方面,我省拟从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信贷支持、政银企会商机制、扩大担保物范围、鼓励民间及外商投资等方面进行规定。

其中,《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建立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降低企业融资实际成本,加强和改善企业金融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并按规定对金融机构按照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同时,还规定本省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地方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中小商业银行应当把为创办和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作为信贷业务的重点,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总量。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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