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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再获进展 "实保"算法首次明确
money.fjnet.cn 2013-01-17 10:30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实保”计算上下均设限

针对“高保低赔”问题,去年的《通知》虽然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为按照“实际价值”投保,但对于这个“实际价值”如何计算的问题,并未更进一步明确。不过,这次在保监会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各家保险公司关心,也备受广大车主关注的车辆实际价值如何计算等内容,终于首次明确下来。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通知》内容和条款与投保人协商约定被保险机动车保险金额,“自实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之日起2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原则上应在根据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上下10%范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如果超出了这一浮动范围,或是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的,应该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取得投保人的书面确认。

保险业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此举的目的一是在于通过控制上下浮动的范围,防范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价格战;另一方面也可以禁止保险公司随意降低保险金额进行恶性竞争,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位险企人士坦言,新的费率跟现有费率在本质上没什么差别,因为风险是一定的,只是计算的方法不一样了。以后保险行业可能会与维修行业以及相关部门合作,对汽车的维修记录进行登记。车险改革之后,同一辆车、同一个客户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费应该也是差不多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发布的《通知》,未来可以独立开发车险条款及费率的公司需要具备以下硬指标: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等。按媒体此前统计,截至2012年底,比较大的几家公司如人保、平安、太保等应该都符合上述要求。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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