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最低消费 商家消费者看法不一
“包间最低消费绝对是霸王条款啊。罚3万还是太轻了。”家住晋安温泉街道的市民李小姐称,其就遭遇过与朋友在包厢内聚餐,因差二十元没达到最低消费额度而被饭店要求加菜。“没有达到最低消费如果不加菜达到最低额度的话那也要按最低消费额收取,都吃饱了还得被加菜这总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简直浪费粮食浪费钱。”记者网上调查发现,许多网友也表示曾遭遇过选择包间时因无法达到最低消费不得不加菜或者多交服务费的情况。
但是,商家并不这么看。上述多个饭店工作人员均表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并没有太大问题。“每个消费者来在订餐时我们都会告知费用收取情况,如果感觉不合适可以不在包间消费,我们的大堂就只按实际消费情况收费。所以这并不是强买强卖,我觉得没有太大问题。”鼓楼区一家饭店工作人员表示,饭店肯定是需要利润的,每个包厢都需要成本投入,所以包厢内收取最低消费这也是出于成本控制,并没有存在不合理。对于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会遵守法规,灵活应对。”
专家:需明确概念防止极端
“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是一个好的举措,有利于净化餐饮市场,同时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福州市餐饮烹饪协会秘书长陈伟杰谈及该《办法》时表示,作 为行业协会也很反感企业不法经营,企业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品牌必须要守法经营,公平交易。据陈伟杰介绍,目前尚未听说该协会会员企业存有设置消费门槛的行为。
陈伟杰秘书长提醒,强行设置最低消费和套餐式点菜服务的最低消费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我们首先应该明确设置最低消费的本意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本身就是不合理。但如果餐饮企业有提供完整的套餐式点餐服务,比如自助餐,要求每人一定消费额度,那这样设置最低消费是允许的。如果餐店单一要求顾客需消费满多少才能享用某些场所那就不对了。”
同时,陈伟杰提醒落实该规定还需防止极端,“有些餐厅的包厢装修很豪华,成本很高。如果有些顾客滥用国家法规的保护,比如说就消费50块钱但要求进豪华包厢而影响了高消费人群的使用,那我认为也是不可取的。”陈伟杰表示,作为商家来讲,没有利润,企业就无法维持。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平交易,不能单一站在商家或者消费者的立场片面理解。“我们最近也在讨论这个话题。很多酒家之前的包厢费现在都改成了服务费,其实换汤不换药,关键是餐饮企业要实打实为大众服务,作为大众也要理解商家的经营,高档场所的消费肯定成本也要更高,这都是相互的。”
对于很多饭店达到最低消费后免去包间费的行为,很多专家并不提倡。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也表示,对于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二者概念需明确。“作为商家来讲可能都是一回事,但作为我个人来理解,还是有区别的。这两者不可混淆。设置最低消费带有强买强卖的意思,包厢费应该算是经营成本的一种费用,比较合理的,是成本控制的一种方式。可以收取包厢服务费,但是包厢要求最低消费那就是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了。”
多年来,《物价法 》和《消费者保护条例》中对餐饮行业不公平交易行为已有明确规定。今年年初,最高法也明确餐饮企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如今两部委再出禁令并明确处罚方式,可否有效约束不公平交易行为呢?对此,段建平主任坦言,当前福建省消协很少接到消费者的投诉,“至于能否落实一个要靠消费者的自我维权,另一个还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