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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政策解读发布:8大改革红利 11大企业政策亮点
money.fjsen.com 2015-08-11 11:31:13   来源:东南网财经频道    我来说两句

台资企业可使用繁体字设置户外广告

现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广告用语用字,不得出现下列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目前,工商部门对广告企业从事户外广告经营发布活动的审查,主要是对户外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从实际操作来看,该事前审查也可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规范,故福建自贸区内广告企业从事户外广告经营发布活动免予审批。另外台湾地区一直使用繁体字,台资企业对户外广告中使用繁体字需求强烈,在福建自贸区内允许台资企业在设置户外广告时使用繁体字,台商更能找到认同感,有利于促进两岸的融合度。

国家局下放登记管辖权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等登记管辖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及其授权的相关部委批准设立、住所在境内任何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和监督管理。但为降低福建自贸区企业的设立成本,促成大企业、大项目在福建自贸区投资落户,便捷自贸区市场准入,授予福建自贸区工商部门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住所在福建自贸区的企业登记管辖权,方便了福建自贸区原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企业办理注册手续。

下放外资登记管辖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被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为增强福建自贸区招商引资优势,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投资软环境。授予福建自贸区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外资登记管理权。福建自贸区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负责辖区内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及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国家局下放外资企业名称受理权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和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核准。对福建自贸区工商部门开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授予福建自贸区工商部门行使不含行政区划内外资企业名称以及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变更登记的受理权。此政策有利于福建自贸区企业申办不含行政区划或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名称核准业务,实现就近查重、就近受理,避免企业往返北京,降低商务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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