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22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明确了此次行动的9项重点内容: 一是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二是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 三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 五是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 六是建立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 七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 八是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九是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