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银行 > 正文

工商银行泉州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7-03-27 14:35: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年3·15期间,工商银行泉州分行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多方式、多角度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着力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该分行在公共场所组织分发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现场解答释疑等形式,注重宣传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的教育,特别加大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银行卡盗刷、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如辖属的工商银行惠安支行组织业务宣传咨询小组一行8人在惠安县螺城中新花园、工行惠安建设路支行大门口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教活动,工行南安支行在南安市成功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期间分发宣传材料近百份,并接受众多客户的现场咨询。

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工银融e联等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让消费者了解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并普及各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识别诈骗行为的方法,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工商银行泉州分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及金融服务水平。

还在全辖各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宣传渠道,滚动播放“权利•责任•风险”宣传主题口号及“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构建和谐金融环境”等内容,营造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