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福建省保监局关于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并根据相应的安排,福建分公司及各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分公司及各机构利用晨会、夕会、部门内部会议的方式,组织内外勤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的内容,深刻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其中泉州中支还进行分组讨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
(分公司召开特别学习早会) 分公司及各中支均在在职场内、外等明显位置悬挂条幅“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其中莆田中支利用LED屏进行滚动播放,让国家安全知识融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生活中。
(分公司悬挂条幅)
(宁德中支悬挂条幅)
(厦门中支悬挂条幅)
(泉州中支及下辖各机构悬挂条幅) 分公司在职场的信息宣传栏内放置学习材料以便全员深刻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分公司在职场的信息宣传栏内放置学习材料)
分公司及各中支配合总公司,组织员工完成OA系统推送的国家安全知识问卷,普及了人们在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盲点和误区,使“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福建分公司及各机构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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