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8月1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8日公布,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了10位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他本人将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任期为两年,由2017年8月18日开始。此举旨在落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竞选政纲中的提议。 根据当天公布的消息,金融领导委员会的主席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其委员包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金融管理局总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行政总裁等,成员皆为金融界从业经历丰富的人士。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为金融领导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 金融领导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三项:在货币稳定、金融安全及提升市场素质的前提下,就发展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进行讨论,提供策略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指引和建议;备悉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就上述建议的落实过程;讨论由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不时提出的其他议题。 林郑月娥此前曾表示,金融监管与领导需要达到平衡,金融领导委员会要综合监管者和发展者的角色,定期检视国际金融形势和香港相应的措施。金融领导委员会成立后,行政长官会与委员会定期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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