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要闻 > 正文

我省通过两部法规临海度假区要与沙滩保持距离

2017-09-30 09:34: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 李晖

  福州晚报讯 昨日,《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对海岸带实施分类保护,将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重要滨海湿地、优质沙滩等列为严格保护区域。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沙滩,不得非法限制他人正常通行,不得在沙滩上堆放和排放污染物。临海度假区和房地产项目应当与沙滩保持合理距离,不得破坏沙滩自然环境。

  条例规定,非法圈占沙滩的、在沙滩上堆放和排放污染物或者在沙滩从事临时性的娱乐等活动造成沙滩污染的,由省政府及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新增了评估制度,将改变有的单位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太过随意的情况。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