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基层群众的守望者——南安市码头镇市监所优化服务质量侧记
2018-06-13 10:23: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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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能大老远的给我送证来,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当得知前来办证的个体户刘某是残疾人,行动不便时,南安市码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专程给刘某送去《食品经营许可证》,这让刘某既惊讶又感动。 这只是码头市监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自2016年7月成立以来,码头市监所从主动转变作风入手,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人性化服务、高效率作风和实实在在的执法成效为要求,全面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着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力争做好基层群众的守望者。 树立服务理念 打造“便民窗口” 在码头市监所办证大厅,办事指南、服务宗旨、法律法规读本的宣传架摆在醒目的位置,显示出码头市监所打造高效率服务的决心。 “工作人员态度好,办事效率高,仅用3天时间就办下来了!”个体户陈某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高兴地说,过去,听朋友说,办证没找熟人的话不好办,等待时间长,手续繁琐,没想到的是,窗口人员不仅业务熟练,而且人也好,对于他的咨询都会进行细致、耐心的解答和指导,3天证就拿到了,而且前后只跑了两趟,一趟填表格、一趟领证。 成立以来,码头市监所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换位思考、换位体验,除了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理责任制,还积极提供上门服务、跟踪服务、重点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在办证大厅设置群众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确立“友情提示”、“帮困解难”等作为温情执法的重要手段,对投身创业的残疾人、病者、经济困难者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现场核查、优先发证,还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现场办公、送证上门等服务;同时,寓服务于日常监管巡查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次上门指导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困难,赢得群众的认同。成立以来新登记企业387户,新增《食品经营许可证》160本。 筑牢“监管铜墙” 确保群众安全 “你们经常出来检查,现在超市里都看不到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了,我们消费者买东西放心多了。”在某超市购物的黄阿姨高兴地告诉在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 成立以来,码头市监所始终坚守“不求闻达于天下,但求一方百姓安”的信念,立足自身职能和辖区实际,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红盾护农、整治虚假广告、打击无证无照、电梯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与镇政府、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部门的整治联动模式,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和反映强烈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小贩、诊所的综合治理力度,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对一般性的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教育为主—警示处罚—回访帮扶”的教育惩戒机制,有效防止管理对象在思想上出现对抗抵触情绪,起到查处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25起,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1家,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辖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让群众有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获得感。 编织“维权广网” 架起“民心桥梁”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不知道还得为这事折腾多久。”消费者小黄握住执法人员的手久久不放。原来,小黄为其父购买一辆价值45000元的老人电动车,不料一直出动严重抖动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小黄想退货退款,商家以购买超过七日为由,拒绝退货,接到小黄的投诉后,码头市监所执法人员从中多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退款。 码头市监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微信推送、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电梯等方面安全知识,宣传如何依法维权,向社会公布“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及在所里设置投诉举报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限时办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立以来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6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45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根据投诉举报深挖细查立案调查3起。 “群众事情无小事,作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必须心系群众,真心为群众着想,真正做到执法为民。”码头市监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架好通往民心的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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