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福建财经新闻 > 正文

福建出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最高奖10万

2018-07-04 08:07:48 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和保护举报人,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500元至50000元不等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福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的作用大小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其中,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0000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分子的,奖励500元至20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