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要闻 > 正文

严打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018-07-11 07:02:09 郄建荣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认监委将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等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联合打击。两部门将在全国抽取100家左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10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将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起联合打假。

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蓬勃发展,为政府管理与科学决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但目前,环境监测市场还不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伪造数据、报告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市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据此,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对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并联合启动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是生态环境部、国家认监委首次联合开展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的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指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自查。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认监委称,对此次检查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存在监测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并共同通报检查结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5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4日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