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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迎发展新机遇 业内人士:或将冲击团体意外险

2018-11-22 16:58:07 郭伟莹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中国网财经11月22日讯(记者 郭伟莹 实习记者 窦衍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指出,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数据显示,国内责任险市场增速从2013年不到20%上升到了2018年10月近33%,已经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但长期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对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理解不一,一些地方甚至明文规定不准扣除,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定程度制约了责任保险的发展。

此次税前扣除政策出台后,企业购买责任保险的费用支出将不再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应税利润调增,节省了相当于保费25%的成本。

对于此次的新政,中国人保财险方面认为,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出台,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必将有力地推进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风险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保障水平的提升。泰康在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一重大利好对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具有鲜明的指引作用,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的保险意识、降低经营风险,也将进一步推广和普及责任保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指出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相关产品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然而除了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团体意外险并不在准予范围内,即不可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的推出也将会对目前的团体意外险市场造成一定的挤压。对此,泰康在线相关负责人指出,雇主责任险实质上履行的是雇主对雇员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转移雇主的经营风险,这一特性是团体意外险不可替代的。新规发布后,雇主责任险相较于团体意外险产品,在税费优待方面将有更大的优势。因而,随着未来雇主责任险在各领域的不断深入,团体意外险产品或将受到更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