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保险 > 正文

中国人寿推出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

2018-12-03 16:02: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中国人寿与国同庆七十周年,重磅推出纪念版产品——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该产品可满足客户子女教育、养老规划、家庭财务管理等多重需求,为客户送去贴心的关爱与守护,彰显国寿大爱情怀。该产品具有五大亮点:

国寿纪念版献礼七十年。值70周年司庆之际,中国人寿积极践行“让保险回归保障”的时代使命,推出司庆钜献产品——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该保险产品投保范围覆盖出生28天至60周岁身体健康人群,可为客户解决子女教育、养老储备、家庭财富管理等需求。

鑫享特别生存金双重礼。在合同生效年满第五、第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即可按照合同约定按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0%领取特别生存金,共计领取两笔,双重特别生存金彰显尊贵礼遇。

年金给付传递贴心关爱。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照合同约定,年年按年交保险费的65%领取年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领取年限可达8年,关爱更贴心。

15年满期财务规划更灵活。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满期领取早,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5年满期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领取满期金,财务安排更加灵活,资金安全有保证,是客户中长期财务规划的优质之选。

身故有保障金生福相伴。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让财富、责任和爱心得到传承。若被保险人不幸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举例来说,鑫先生(30岁)投保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选择10年交,年交100000元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406310元。在本合同生效年满5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与本合同生效年满6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各领取特别生存金100000元,合计领取200000元。自本合同生效年满7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每年领取年金65000元,共计领取八次,合计520000元。当鑫先生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5年满期,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406310元,本合同终止。同时,鑫先生在合同约定期内还享有身故保障责任。

鑫享金生,财富人生。在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道路上会面临很多风险,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产品将为您撑起家庭财富的保护伞,让您安心无忧、福伴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