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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责令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

2018-12-06 16:19:42  来源: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12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3期、第14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厦门华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相关不合格批次食品。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2号)涉及福建省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福建省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风险控制。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厦门华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代理的水果麦粉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钠检出值为3.09g/100g,低于标签明示值6.09g/100g的百分之八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华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货240瓶共计121.92公斤,货值10800元,已销售240瓶。另,福清市音西奇奇婴童生活馆涉嫌销售上述这批次水果麦粉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生活馆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了12瓶共计6.1公斤,已销售10瓶共计5.08公斤,已销售的10瓶均为被抽样品,剩余2瓶已封存。

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梅,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50g/kg,是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的1.4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货720瓶,货值6192元,生产厂家召回435瓶。另,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厦门莲花店涉嫌销售上述这批次一品梅,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9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盒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货48瓶,货值662.4元,已销售13瓶,剩余35瓶已封存。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21日,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1月2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30件共计21.6公斤,货值596.16元,已销售30件。另,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天猫尚客食品专营)涉嫌销售上述这批次奶の砖,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丰泽分局已于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了30件,已销售30件(含被抽检的6件),货值金额617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6家涉案企业的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