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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稳定就业半年可获13500元补贴

2019-02-19 15:55:40 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福州新闻网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实习生吴舒婷)记者1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在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甘肃定西和宁夏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最高可获得13500元各类补贴。

这些费用包括:对每年在榕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定西和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给予1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3000元岗位工资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9000元稳定就业岗位工资补贴。

此外,2018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榕的定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连续未满3个月,在2019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3个月、6个月的岗位工资补贴;2018年已发放稳定就业3个月补贴但连续未满6个月的,在2019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6个月的岗位工资补贴;2018年已享受6个月稳岗补贴的,不再发放岗位工资补贴。

为鼓励企业吸纳上述两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来榕就业,对吸纳20人以上定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按1000元/人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助。对经我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并报备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劳务输转协会、劳务经纪人和定西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的定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榕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人均1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再按人均2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同时,我市还将定西和固原来榕务工的建档贫困户劳动力纳入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定西和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榕务工就业创业时视同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我市各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