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 正文

国税总局: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为企业、纳税人减负

2019-04-04 15:27:51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中国网财经4月4日讯据国税总局网站消息,2019年4月4日上午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以“今年以来实施的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及措施”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将就减税降费政策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以下为文字实录:

网友:您在访谈开始时介绍,最近税务总局又取消了15项税务证明事项,您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王世宇: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重要措施。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为企业减负,而且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如取消残疾人、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纳税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