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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信拟定增募不超90亿元获证监会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2023-02-01 10:42: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华黎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 今日,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股票名称“ST安信”,600816.SH)发布公告称,2023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2021年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砥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定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2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并按“进一法”保留元后两位小数的金额。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3.75亿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按照最终发行价格乘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确定且不超过人民币90.13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本次非公开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砥安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天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砥安,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表示,为避免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目前公司正在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与有关方就风险化解方案积极开展沟通和磋商等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作为风险化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本公司补充运营资金,化解流动性风险,推动本次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2021年7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转让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信盛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二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中铁信托-传化股份2号单一资金信托”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怀瑾抱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的50%(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平安渤海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海盈(三十六期)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以及安信信托持有的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的债权及8亿元以偿还待和解债务(包括本金32.78亿元及所对应的利息、罚息、资金成本、其他费用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安信信托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待和解债务将全部获得清偿。

此外,公司称,2021年7月24日,安信信托披露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募集不超过90.13亿元资金,用以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偿还债务的人民币8亿元来源于上述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安信信托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剩余部分待偿还债务将以本次拟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进行清偿,且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债务清偿不以8亿元现金清偿完毕为前提。因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8亿元偿还的债务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抵债资产与所对应的待和解债务相互独立,非公开发行是否成功不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股权价值估值报告》(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016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安信信托拟资产重组涉及的信银国际3.4%股权价值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估值约为人民币11.39亿元。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1)第041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安信信托拟资产重组涉及的除信银国际3.4%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评估值约为人民币10.48亿元。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1年7月24日怕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56号文核准,安信信托于2016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1亿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1799.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3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到账,将用于补充净资本。

2017年2月17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12股并税前派息6元,除权除息日2017年3月6日,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3日;2018年4月25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2股并税前派息5元,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

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证监会于2023年1月3日出具22293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对上海砥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存在尚未了结的提供保底承诺等事项金额共计752.76亿元等事项提出了问询,公司回复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持有安信信托50.30%股份,成为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砥安和安信信托将均无实际控制人,上海砥安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持股比例为24.32%,上海电气、上海国盛、上海机场、上海国际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合计持有上海砥安股份比例为78.46%。且上海市国资委不构成对上海砥安的实际控制。

此外,2020年以来,安信信托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存量保底承诺问题。截至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了结的保底承诺对应本金金额为17.08亿元。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前期违规出具保底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