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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实现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

2024-08-23 17:01:02 苏益纯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华黎  

本报讯 (记者 苏益纯 通讯员 林晓銮) 近日,漳州出台实施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

“三票融合”指以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为核心的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资产折资量化运行机制,即实行“地票+林票”股份合作模式,村集体和林农分别以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入股,持有地票;实际出资人以经营权入股,持有林票;地票、林票的发行人为开展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的漳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此举破解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不清、变现不易等问题。

简而言之,“三票融合”就是出地给地票,出钱给林票,凭票分红。地票是把林地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林票是把出资金额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碳票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村集体所持地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质押贷款,村民所持地票只能在村内交易,旨在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收益牢牢锁定在村集体和村民手上。林票可供社会资本进入、流转、退出等,但须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碳票可用于交易和质押,进而提高林票、地票的价值。

为了分散林业经营风险,漳州购买森林保险合同,保险机构提供托底赔偿保障,项目经营单位提供林票、地票兜底回购保证。此外,漳州把漳州林业交易平台并入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漳州前置服务中心。平台类似“林业淘宝”,“三票”可以在平台流转、交易、抵押、变现,一部手机就可操作。据悉,“三票融合”在全国尚属首创,将有助于实现林业生态产品价值,使集体得财、林农得益、经营得利、社会得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