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4日讯 朗进科技(300594.SZ)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朗进科技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朗进科技表示,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朗进科技2023年12月25日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12月25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023年12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16.4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33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4.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6,849,394股(含16,849,394股),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朗进科技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0.00万元(含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800.00万元。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预案出具日,朗进集团持有公司20.7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出具日,朗进集团持有公司20.7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敬茂、李敬恩、马筠合计持有朗进集团100%的股权,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6,849,394股(含16,849,394股),若按照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726,844股。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6,849,394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朗进集团持有公司33.00%股份,李敬茂、李敬恩、马筠合计持有朗进集团100%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朗进科技于2019年6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2222.67万股,发行价格为19.02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才泉、王振刚。 上市第8个交易日,即2019年7月2日,朗进科技盘中最高价报48.99元,为该股上市以来最高价,此后该股股价震荡下跌。 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2,275.18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653.0652万元,分别用于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4,622.1182万元,其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838.6792万元。 朗进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朗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同比下滑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6.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0.17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朗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同比增长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8.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60.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9187.74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