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8日讯 广汇能源(600256.SH)今日开盘报8.17元,下跌1.57%;截至收盘报8.31元,上涨0.12%,总市值545.61亿元。 广汇能源上周五(10月25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引入淖毛湖东部煤矿战略合作方暨转让全资子公司伊吾能源开发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广汇能源公告显示,l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淖毛湖东部煤矿开发进度及加大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助力区域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建设,全方位推进煤炭、煤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发展,切实达成区域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决定,广汇能源与新疆顺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顺安能源”)本着“产业共建、市场共拓、利益共赢、目标共达、发展共谋”的战略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了《关于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所持100%股权全资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或“标的公司”)的4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顺安能源,包括通过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持续合法享有的淖毛湖东部煤矿矿业权权益。 本次股权交易的定价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卓信大华”)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1073号](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特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为最终结果。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账面资产总计47,706.59万元,评估价值520,963.16万元,评估增值473,256.57万元,增值率992.02%;账面负债总计8,664.98万元,评估价值8,664.98万元;账面净资产39,041.61万元,评估价值512,298.18万元,评估增值473,256.57万元,增值率1212.19%。 依据上述评估价值,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标的公司4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204,919.272万元。 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过同等类别的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执行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顺安能源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为许育峰,其所控制的煤炭矿业相关业务的公司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7,352万元,负债总额170,444万元,净资产316,90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3,624万元,净利润45,09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91,036万元,负债总额149,745万元,净资产341,291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5,281万元,净利润25,61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48,757.24万元,负债总额8,671.47万元,净资产40,085.7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43.0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47,706.59万元,负债总额8,664.98万元,净资产39,041.61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044.16万元。(经审计) 广汇能源在公告中表示,伊吾能源开发公司所属核心资产为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简称“东部煤矿”)勘探探矿权,东部煤矿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区域,分为东一号矿井和东二号煤矿,勘查面积140.68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31.08亿吨,原煤挥发分为38%至45%,平均发热量为5000至5500大卡,焦油产率10.72%,煤类以41号长焰煤为主,是优质的火力发电和煤化工用煤,也可做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目前,东部煤矿的建设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基于区域煤炭行业发展新形势及良好的战略合作愿望,公司与顺安能源经友好协商一致,将强强联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加速推进淖毛湖东部煤矿开发进度从人员配备、手续办理及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实现紧密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