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小笋 以“短线交易”为关键词搜索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看到,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54份公告专门说明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其家属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并就此行为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监管部门明确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为了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保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 今年以来,不少公司陆续发布公告,以增持、回购、分红等方式向投资者传递信心,并在公告中“表白”投资者,表示对公司长期发展有信心。但违规短线交易行为的出现,无疑会动摇投资者信心。 笔者认为,违规短线交易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多方面原因,包括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存在投机心理;部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等。 在部分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对于出现违规短线交易的原因,往往以“不了解规则”概括说明。但也要警惕,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家属由于长期处在信息优势中,对于信息的重要性及公平交易原则有了“灯下黑”现象。 对此,上市公司应该定期对敏感信息的知情人和董监高进行提示、警示,防止违规行为出现,伤害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同时,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需要“补强”,对于遵规守法,董监高及其家属不应该有盲区。 上市公司在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时,要保证有效学习而不是流于形式;应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落到实处;不断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完善内部控制,及时预警,以防范违规短线交易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