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期,“预付卡过期不补”问题引发公众关注。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用蟹卡或水果卡提货时被商家告知“过期了不能使用”。当消费者希望更换兑换券以延长使用期限时,商家则以没有延期服务为由拒绝。 预付卡使用规定谁说了算? 部分商家售卖前明确规定,消费者需在三个月或者一年内使用完预付卡,否则过期失效。有的甚至标注“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试图免除责任;还有的商家在延期服务上设置重重门槛。难道预付卡的使用规定真由商家说了算,消费者只能吃亏吗?【详细】 实际上,预付式卡券的有效期设置、激活、换卡、退卡等问题已被纳入了相关政府规章调整的范畴,有法律规矩可循。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而商家单方面随意设定预付卡有效期,违背了法律要求和契约精神。【详细】 商家理应提供过期卡延期或激活服务 对于已到期的卡券,商家应当提供延期或激活服务,允许消费者延长使用期限或激活未使用的卡券。此外,预付费卡券也应该有合理的退款机制,对于过期未使用的卡券,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详细】 预付式消费要依法依规开展。关于预付卡如何消费、何时消费、未消费如何延期或退款等售后关键问题,商家都应在销售前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部门也应加强预付卡发行销售和兑付服务的监管。【详细】 预付卡使用仍需进一步规范 如何进一步规范预付卡使用:一是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高效运转的监管工作体系。二是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推动商家诚信守法经营,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详细】 对于商家来说,应诚信经营,保证合法合规,明确必要信息,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售后服务。让预付卡成为“诚意卡”“信任卡”,才能有效提升消费者信任,优化消费体验,这也是经营长盛不衰的秘诀所在。【详细】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检察日报、深圳特区报、扬子晚报) V视角: @兰心:过期不能用,还有的变相涨价。 @江湖:有些预付卡还是很划算的。 @启航:办卡消费要谨慎,远离套路和陷阱。 @小鱼儿:期待进一步规范预付卡管理,让消费者更安心。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小小的预付卡很轻,但消费者的信心、商家的信誉很重。商家开门做生意,不能用一句“过期不候”,就将消费者拒之门外。只有商家多一些诚意,消费者才更愿意买单。期待预付卡成为“安心卡”,一面写着商家满满的诚意,另一面承载着消费者沉沉的信任。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李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