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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具有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完善宏观分配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防范内源性经济危机等作用。委员提案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还要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

文/记者李栋

现状:以个人为征税主体

个税起征点调整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昨日,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交提案,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

应提高个税起征点

彭磷基在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提案中认为,个税起征点没有充分考虑生活资料价格和房价的上涨,没有考虑教育、医疗、抚养、赡养等家庭必需的支出日趋沉重,导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两次提高均低于工薪阶层的劳动报酬增长,变相使得本来可以免予缴纳个税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劳动者被动进入纳税者行列,加重了生活的负担,引起工薪阶层的强烈不满。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具有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完善宏观分配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防范内源性经济危机等作用”,彭磷基建议,应当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

与地区物价水平等相挂钩

“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不一样”,彭磷基举例说到,比如2009年北京应届毕业生月均工资2472元,而同期北京普通住宅月平均租金达到2947元,但是在中西部省市,同样的工资与当地消费水平相比并不低。

“如果按照2000元的标准征收,北京的人连房租都付不起还需要缴税,而中西部地区虽然减少了部分收入,但并不至于影响生存。所以应当建立个税起征点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联动的机制,让个税起征点综合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征收

提案还提出,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缴纳机制。“以个人为纳税主体,不区分家庭成员的经济、家庭人口以及经济负担等状况,导致了很大的税收不公平。”彭磷基算了笔账,同样的两口之家,第一家人月入均为2000元,而第二家一人月入3000元,一人月入1000元,而第三家一人月入4000元,同样的家庭总收入,第一家不需要缴纳,第二家需要缴纳75元个税,第三家需缴纳175元。

“实际上在家庭总收入相等的情况下,若存在未就业人口的家庭无论是经济负担还是精神负担都要远远大于其他家庭,这样的税收无从体现公平。”提案建议,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征收,避免家庭人口负担差别带来的税负不公,有助于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同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监管。


为解决高房价 委员建议

看病教育投资

可提闲置公积金

本报讯 (记者 李栋 )“给已有住房的职工自主使用公积金的自由,不要‘逼’他们加入购房大军,再次购房,这也不失为解决高房价的一个办法。”昨日,即将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交提案建议,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在有重大疾病,接受高等级教育或在符合国家鼓励投资领域的投资,可提取公积金。

已有住房者被迫重复购房?

提案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这就大大地限制了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彭磷基说,这一规定对于尚没有住房的职工来讲是必要的,也正是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初衷。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已经有住房的职工来讲,就大有被迫把该笔资金再次用在房屋上面的嫌疑,造成资金闲置或重复购房。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不断出台新政,如增加首付比例,取消贷款利率优惠,取消第三套住房贷款等”,彭磷基建议,在出台这些新政的同时,应当对公积金提取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在公积金提取上给予更大的灵活。

建议增加公积金用途

“不愿再次购房的职工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补贴他用,增加公积金的用途。总之给已有住房的职工自主使用公积金的自由,不要‘逼迫’他们加入购房大军,再次购房,这也不失为解决高房价的办法。”

提案建议

对已有住房且全部付清房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取:第一,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第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接受高等级教育或系统培训的;第三,符合国家鼓励投资领域的投资的。

建议全国推广绿道

又讯 “建设宜居城乡,绿道建设恰当其时,应进行全国推广。”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提案建议,鉴于绿道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在资源保护、文化审美方面的效益与功能,可在广东省绿道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绿道建设的先进经验,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并建设成连通全国的绿道网络。

据《新闻晨报》报道,温家宝总理前日在和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国务院本周三将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起征点,之后将报全国人大批准,这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个税起征点将上调,昨日引发热议,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均预测,个税起征点可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且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经济学家李开发分析,如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将使得20%以上就业人群的赋税负担减为零,对提高中低阶层收入意义重大。

专家倾向3000元起征

李开发说,关于个税起征点,各界一直在讨论,此前有学者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但考虑到国情,这并不太现实。他个人认为,将个税起征点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比较合理。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德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安体富教授也认为,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000元比较合适。

安体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8年北京市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为2.8人,每户平均就业人口为1.5人,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也就是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支出为3841元(16460×2.8÷12)。如果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每户扣除额就是3000元,与实际需求相差841元,只能满足北京市民78%的基本生活需求。换算到上海,也只能满足上海市民66%的基本生活需求。”

近年来,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个税征收上出现的“贫富倒挂”更是备受诟病,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的主要负担群体。李开发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降低中低阶层赋税负担,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也能体现出个税是“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税率档次可能减少

专家昨日均表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可能会进一步优化。按照现行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和2000元费用后,超出金额在0元-500元、500元-2000元、2000元-5000元、5000元至2万元,个人所得税分别对应5%、10%、15%和20%的税率。对于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每隔2万元,税率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税率为45%。

安体富称,从九级降至六级或五级已经是学界的一种普遍看法,“税率级数应调低,低收入层的级距要拉大。”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是,现行的5%税率只适用于月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可以将其适用范围提高到 2000元或者3000元以下。

张德勇建议,除了压缩税率分级,还应把每一级之间的纳税距离适当扩大,“比如现在的税级划分是,‘超过500元至2000元’为一级,税率10%;‘超过2000元至5000元’又是一级税率15%,这样的税率政策对中低收入可能会有影响。可以把两者之间纳税距离扩大些,直接将变成超过500元至4000元或者5000元定为一级。”

个税不能放过“隐性收入”

不过,张德勇强调,不管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调整薪金所得的税率结构,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上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

专家指出,个税改革更重要的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比如研究征管对策,对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等进行有效征税等。


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4837亿元,尽管比上年增长22.5%,但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没有上升。安体富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后,肯定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但是规范税收更关键。“首先,应发给每个纳税人一个永久税号;税收与银行、海关、证券机构联网很关键。现在中国的富人基本都不是从工薪中赚钱,而是从证券市场等里面。做好联网这一点,即使提高‘扣除额’,国家的税收都可能会翻番。”他建议道。

算账

以月薪6000元(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工薪阶层为例,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4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2000×15%=475(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500元至2500元,少交税75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25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6000-2500=35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500×15%=400(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1000元至3000元,少交税150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3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3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1500×10%+1000×15%=325(元)


[专家建议]

●个税起征点与通胀挂钩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德勇建议,在制定个税起征点时,应该与通胀情况挂钩。考虑到未来物价上涨等因素,本次个税起征点上调应打够提前量。

●起征点“就高不就低”,应以发达地区为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安体富教授认为,个税起征点的制定,应该以经济发达地区为标准,“就高不就低”。

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已经是温总理第三次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总理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2月27日新华网)

温总理的话既实在,又客观。毋庸置疑,就目前而言,降低个税,最简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见效的方法,在笔者这名税务工作者看来,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调整税率级次、规范税收优惠等等,都只能是配套和辅助措施,又比如实行家庭综合税制,国情不允许,有舍本逐末之嫌。

而直接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能提高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进而唤醒“消费”这驾马车,以提振我国内需,尽早摆脱外贸顺差的困扰,而且在目前通胀严重的非常时期,打破常规,提高个税起征点,更重要的是体现中央宏观经济调控的智慧。

不过,如果这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前几次一样“一刀切”,也就是全国实施统一的个税扣除标准,就未免要令笔者失望了。因为我国不同地区的工资收入水平具有一定差距,如果“一刀切”地全国统一个税起征点,不仅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所以不如将制定个税起征点的权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起征点政策。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将全国划分几个征收标准,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照本辖区的工资水平、CPI、社会购买力、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障等情况,相应划定自己的个税免征额,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批后,直接执行。

倘若能实现个税起征点的因“地”制宜,不仅能熨平各地区间因地域间的经济水平等差异而带来的税收不公平;而且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问题。因为如果将个税起征权限下放,就能省去个税法律修改时的繁文缛节,从而加快公共政策的执行效率;此外,也符合国际惯例。譬如,在美国,个税一般不设起征点,允许各州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个税扣除额。

因此,笔者建议,不妨借此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契机,把制定个税起征点权限下放到地方,让地方“做主”,这不仅会让个税体现人性化,而且也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正义。

“礼拜三就讨论”——个税起征点终于要调了。这话昨天从温总理嘴里说出来,分量不同,令人感慨唏嘘。

本周四开始,国家将进入年度全国“两会”季。赶在“两会”之前,温总理昨日上午借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之机,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倾听、疏导民意,安抚突出的民生块垒,在明确回答网友对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关切时,温总理说了一番颇具意味的话:

“你方才提到的问题我非常理解,而且我明确地告诉你,这已列入国务院议事日程,礼拜三就讨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国务院讨论决定以后,将报人大批准。”“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我以为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细细体味温总理的答复,以下几条已非常明确:

其一,赶在本周三国务院讨论上调个税起征点,意味着讨论结果要搭上本次“两会”的“班车”,报请此次全国人大年会审议,这样看,被批准将是铁板钉钉的;

其二,这次的举措是上调个税起征点,而非先前如“各类专家”及部分财税官员所“反复吹风”的那样,把压缩个税征收等级作为个税调整重点。国务院能“拒绝干扰”而下此决心,无疑抓住了民间关切的主要问题,乃得民心之所为;

其三,这是今年中央政府给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这话意味着,后面还有第二、第三、第四件实事要办,对老百姓那可是敢情好;

其四,这也是最值得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检讨与反思的。温总理直截了当地肯定,上调个税起征点将使整个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受益。温总理还掷地有声地补充道:“我以为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

是的,对“其四”的确需要多说几句:

有些官员可能早已遗忘,但广大纳税人却分明记得,上回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上调至2000元,启动于2007年,实施于2008年3月,迄今3年整。请问,在此期间国家税收年均增幅多少?职工收入年均增幅又是多少?这3年国内的物价又上涨了多少?

再请问,还是这3年,眼瞧着国家增收速度远远快于百姓增收,眼瞧着物价一个劲地往上蹿,面对百姓一波又一波吁请国家上调个税起征点,面对好歹也让大伙跟着“增点收”的“集体诉求”,那些自诩税制学养学富五车的所谓专家学者,那些隔三差五不在媒体上露脸就不自在的所谓财税官员,对减轻个税税负的正当诉求,都泼过哪些个冷水?散布过哪些个奇谈怪论?鼓吹过哪些个糊弄百姓的“理念”?好在今天是网络时代,所泼过、散布过、鼓吹过的言论,统统都记录在案,存档在网络页面上,烙刻在无数纳税人心间。

应对民生关切,急需活血化瘀的地方的确不少,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肯定不成。但更多情形下,有些病灶早该作活血化瘀处置——譬如上调个税起征点,明明系“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为民增收之“化瘀”措施,要不是这回有温总理直接站出来公开表态,皮球不知要踢到猴年马月哩!

上调个税如此,其他急迫的民生改善事项何尝不是。这背后,是部门意志凌驾于政府意志,是部门增税重于百姓增收。假如这类局面不能明显改观,今后稍大的民生事项之改善,恐怕仍须总理一回回站出来表态。

摘引税务总局数据:2010年国家收税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同比增幅20.8%;同年征缴个人所得税4837亿元,同比增幅22.5%;个税增幅比国家税收总体增幅更快,超过扣除通胀因素后的城乡居民年度收入实际增幅约一倍——把账本摊开之后,我们不妨静观接下来个税起征点上调幅度有多大?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上午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时透露,国务院将于3月2日研究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

温家宝在回答网友关于目前个税起征点过低的问题时说,实现收入公平,是政府努力的目标。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他表示非常理解。

温家宝透露说,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本周三(3月2日)将进行讨论。国务院讨论决定以后,将报人大批准。

温家宝说,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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