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说,他地下钱庄的客户不多,但多是做外贸生意的大客户,每年的贸易规模有几亿美元。
“这种人善于使用银行各种支付工具,在银行做国际贸易时又积累了一定人脉,在信用证方面可以称得上专家,有很多原来的客户向他咨询。”一位办案警员称。这些都为葛某经营地下钱庄提供了便利。
随着上海警方查询交易凭证,葛某的一笔笔汇兑交易也被锁定: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葛某向客户李某购买美元现汇30笔,共计约506万美元;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向王某购汇21笔,共计2019万美元;2011年7月至11月,1383万美元……
有关资料显示,15名客户通过葛某汇兑人民币,大多在几百万美元。汇兑金额最大的为上海人黄某,涉案金额为4亿人民币。
葛某在国内通过员工或员工家属的身份证,在多家银行创建了20余个账户。他在香港注册的几家公司,也是为地下钱庄业务服务的壳公司。
上海警方经调查确定,葛某涉嫌从2010年7月开始,从事非法跨境汇兑活动,是一家特大地下钱庄。
50亿跨境汇兑
随着调查的进展,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此案所涉及的是一个地下钱庄网络,葛某只是其中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除上海外,这个网络还涉及广东、浙江、江苏等地。
3月8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上述四地公安开展抓捕行动,包括葛某和他的两名员工在内,警方控制了20余名涉案人员,捣毁4个地下钱庄窝点。冻结了30余个涉案账户和2000余万资金。
上海经侦总队二支队队长任志强介绍,地下钱庄通过汇率差价牟利。
其操作方式是,指使售汇者根据约定汇率,将外汇先行汇入购汇者提供的境外银行账户内,再要求购汇者,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售汇者指定的境内账户。地下钱庄的境外外币资金和境内人民币资金各自循环,总量基本持平。
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志强称,初步统计,整个地下钱庄网络累计交易金额近50亿元。其中,一名绰号叫“唐姐”的男子,在广东深圳开设的地下钱庄比葛某的涉案金额更大,非法交易达28亿。
警方调查发现,葛某与“唐姐”几次接触后,便开始与其多次合作。由于售汇者与购汇者可能出现资金不对等状况,双方因此相互拆借资金,以达到境内外资金流平衡。
“这个地下钱庄网络的交易大都在一百万美元以上,这是我们到目前为止查到最大的一批单笔交易。”任志强说。其中葛某非法从事跨境汇兑业务中,累计的交易金约有20亿,他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1年年报,2011年,全国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3488件,收缴罚没款人民币5.03亿元,较2010年增长1倍多。全国共破获39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717亿元,破获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