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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不休假才是敬业”观念,领导干部要带头

2026-03-31 17:35:38 徐林生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林华黎  

  日前,贵州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第四季度制订下年度职工休假计划、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等。(3月27日 中国新闻网)

  《通知》明确,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实现全员休满休足,机关事业单位要简化休假申请和审批程序,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优化休假审批流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大带薪休假政策落实力度,部分地方还试行周末“2.5天”休假模式,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对职工休息权的进一步保障,还折射出社会发展理念的转变,即从“以工作为中心”到“以人为本”的价值回归。

  贵州此次发布的通知,在落实带薪休假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不仅摒弃“不休假就是敬业”的陈旧观念,从制度层面为职工“敢休假”撑腰,还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带薪休假的第一责任人,使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成为一种履职责任。

  当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不太理想,相关话题不时引发舆论关注。在一些单位,日常工作层层加码,周期性专项工作接踵而至,突击任务一个接一个,“五加二”“白加黑”已成常态,“带薪休年假”犹如镜花水月,看得见摸不着。

  事实上,带薪休假并非他人恩赐,而是每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务员法、劳动法以及各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均明确劳动者享有休假权。换言之,从宪法到劳动合同法,休假都是劳动者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

  遗憾的是,如此神圣的休假权利,常常遭到漠视。特别是在一些单位,“领导不休,我也不敢休”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甚至将“不休假”与“敬业”简单划等号。受此影响,部分职工为向领导“看齐”,不敢主动提出休假申请,生怕因此被贴上“不上进”的标签。

  在此背景下,单位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对自身法定休息权的珍视,有助于消除职工“想休不敢休”的顾虑,还能清晰传递出正确的价值导向:衡量个人工作成绩的标准在于实效,而不是靠放弃休假来片面标榜“敬业奉献”的人设。

  领导干部应当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以尊崇宪法与劳动法为基本遵循,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落实休假制度,这既是法定权利,更是职责所在。

  贵州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举措虽非首创,却极具现实必要性与可操作性。特别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既是关心关爱职工、落实带薪休假的务实之举,也是发挥示范效应、提升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