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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第四季度制订下年度职工休假计划、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等。(3月29日 新华网) 此次贵州发文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摒弃“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推动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等,不仅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有力保障,更折射出社会对敬业精神、劳动价值认知的理性回归。 长期以来,“带病坚守”“放弃休假”常被当作劳动者敬业典范大加宣扬,部分用人单位甚至将休假与消极怠工、责任心不强挂钩,让劳动者陷入“不敢休、不能休、不愿休”的困境。这种认知误区,本质上是对劳动法规的漠视、对劳动者权益的轻视,也是对劳动者敬业精神的误读。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障休息权与爱岗敬业并不矛盾。合理休假能缓解身心压力、恢复工作精力,让劳动者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反而能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这才是科学的劳动观。 简单将劳动者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还会催生不良职场生态。一些单位以此为标杆,变相施压职工放弃休假,导致加班常态化、过劳频发,既损害职工身心健康,也违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长此以往,容易引发职业倦怠,降低团队凝聚力,不利于单位长远发展。同时,这种片面认知也阻碍了带薪休假制度落地,让法定权益沦为“纸上权利”。 就此而言,贵州此次发文明确纠偏,要求用人单位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等,无疑非常及时必要,具有现实针对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着多重积极意义。从法治层面,彰显了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推动休息权从倡导走向落实;从人文层面,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与关怀,破除职场隐性束缚;从社会层面,错峰休假能带动休闲消费、激活文旅市场,助力经济良性循环。更重要的是,它重新定义了敬业奉献的内涵:敬业是履职尽责、高效工作,而非以牺牲休息为代价的自我消耗,把劳动者从“不休息等同于敬业奉献”的道德绑架泥潭中解救出来。 当然,要想让劳动者休假权真正有效落地,“不休息等同于敬业奉献”的观念纠偏当然必不可少,但更需要的是制度护航。机关单位应简化带薪休假等审批流程,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灵活安排带薪休假,同时加强劳动休息权监督问责,杜绝变相阻挠劳动者带薪休假等行为。唯有全社会摒弃错误认知,树立“休息好才能工作好”的共识,并以制度强力护航,才能让带薪休假不再尴尬,让劳动者安心休假、快乐工作,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