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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励总部经济发展 新落户最高获1500万补助
money.fjnet.cn 2011-12-20 08:5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现有总部企业享受多项扶持政策

《办法》称,符合认定条件的现有总部企业,也将享有用地优惠、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和人才支持等扶持政策。根据《办法》,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建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新引进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本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纳税额新增20%以内,按增量的60%给予奖励;新增20%至50%部分,按增量的70%给予奖励;新增50%以上部分,按增量的80%给予奖励。

不仅如此,省外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子公司或将我市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的,如果符合认定条件,也将享有扶持政策。如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对地方税收贡献额100万元以上且年度环比新增贡献额30万元以上的,前2年按新增量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按新增量的40%给予奖励。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前2年全部免收市级行政性收费,后3年市级行政性收费减半。

据了解,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总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县(市)区政府核实后,报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总部企业申报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至20日,下半年9月1日至20日。《办法》试行期为5年。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李效翔)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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