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励总部经济发展 新落户最高获1500万补助
money.fjnet.cn 2011-12-20 08:5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现有总部企业享受多项扶持政策
《办法》称,符合认定条件的现有总部企业,也将享有用地优惠、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和人才支持等扶持政策。根据《办法》,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建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新引进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本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纳税额新增20%以内,按增量的60%给予奖励;新增20%至50%部分,按增量的70%给予奖励;新增50%以上部分,按增量的80%给予奖励。
不仅如此,省外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子公司或将我市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的,如果符合认定条件,也将享有扶持政策。如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对地方税收贡献额100万元以上且年度环比新增贡献额30万元以上的,前2年按新增量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按新增量的40%给予奖励。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当年起,前2年全部免收市级行政性收费,后3年市级行政性收费减半。
据了解,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总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县(市)区政府核实后,报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总部企业申报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至20日,下半年9月1日至20日。《办法》试行期为5年。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李效翔)
相关新闻
- 2011-12-20福州明年将有无障碍地图 台机动车平潭可办临时牌
- 2011-12-20九旬翁写就福州<大宅门> 记录三代人上百年家族史
- 2011-12-20福州火车站今明重新开放农民工团体票办理业务
- 2011-12-20九旬老人写就福州版《大宅门》 印证中国百年近代史
- 2011-12-20全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