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债券”前途难测
为了配合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将于2018年全面生效的《巴塞尔协议Ⅲ》,全球银行监管规定,中国大型银行需要拥有占资产9.5%的“一级资本”(又称“核心资本”、“权益资本”)。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指出,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中国五大银行将不得不再筹资1180亿元,以偿还将在2014至2015年到期的债务。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面向银行业一级资本的债券叫做“新式”混合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这些债券可被转换成股票,持有者将成为参股人,万一资不抵债要清偿时,股东要后于债权人获得赔偿,如此一来,就可能会让投资者一无所获,因此被称为“死亡债券”。实际上,这种债券即便不转,其收益也是低于正常债券的。银行家指出,中国的投资者很可能不太喜欢此类债券。
左立东指出:“在中国,老式债券通常会受到资产经理人、保险(放心保)公司、养老基金和银行的青睐,因为这类债券是低风险的投资。在新的监管规定下,我们认为,银行将会努力寻找境内来源之外的不同资本来源。”
不过,这并不是说中国银行业自此之后就不再把境内债券市场放在首位。比如2013年7月,在社会各界的注目下,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成功发行总额为15亿元的“死亡债券”,这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来,全国首只发行的符合二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银行资本债券,但之后虽然有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平安银行(000001,股吧)等公布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计划,并获得了银监会批准,但目前尚未发行。
“死亡债券”已经在欧洲市场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在亚洲市场并不多见。摩根大通亚洲(日本以外)高等级债务主管马克·福利特表示,它们是“中国银行可利用的非常新型的资本工具”。
然而,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个挑战在于,一些外国机构基金经理人选择避开“死亡债券”。这种债券的很大一部分被富有的个人投资者买入,后者看中的是其更高的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的香港分行是第一家出售美元死亡债券的中国银行,其中有5亿美元的债券被富有的个人投资者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