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设立了9只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涉及航运、铁路、港口、船舶等投资领域,但从其运作上来看,真正意义的交通产业投资基金非常少,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投资重点不清晰,基金的投资吸引力也有待提高,公司制基金管理模式还需完善。”专家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较快速度推进,但这一领域的融资瓶颈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成为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政策性金融的一种有效手段。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任虹表示,近年来国内外各类产业发展基金的实践为设立交通产业发展基金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和经验,为研究设立交通产业发展基金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目前研究的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是具有引导基金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千亿元,主要定位为准公益性的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股权性投资支持,基金的支持重点包括中西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支持城市群和城市发展的以轨道交通为主的交通运输体系以及高端化的交通投资发展等,具体投资于收费公路、机场、港口、城际轨道交通等投资规模适中风险可控,并且投资回报确定的项目。
关于基金的收益获取与分配,在发展初期,交通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来投资交通设施资产,按照公私合营模式参与项目,可按事先约定的方式获得收益。
基金投资安排了退出机制。根据所投资项目不同,基金采用市场化手段,选择适当方式退出投资,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TOT、BO T、BT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在建设或运营期结束时转让股权;投资的产业类项目,可选择协议转让股权、股份回购、企业公开上市、清算等方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