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 旧栏目 > 财经要闻 > 正文

清费立税降成本 更多品种将纳入

2014-10-13 09:19:05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至10%。此外,自12月1日起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也将同时调整。

分析人士表示,清费立税同时进行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而煤炭资源税实现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的转变,将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随着我国资源税改革从石油、天然气扩大到煤炭,预计其他资源品种的资源税改革将加速推进。

清费立税同步走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调节机制不灵活。同时,煤炭企业还需缴纳一些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在性质、征收环节及对象、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清费立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将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作为近期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规范财税秩序,堵住地方乱收费的口子;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除了煤炭资源税实现从价计征改革,目前已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原油和天然气也将自12月1日起,对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同时发布的《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清费”与“立税”同步进行,广发证券研究认为,目前我国涉煤税费多达109项,其中包含21个税种和88种收费项目。由于目前各公司税费承担仍较高,虽然各地政府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减免税费,但费用下降仍有一定空间。

汾渭能源咨询动力煤分析师曾浩认为,对此前税费低的省份可能采取2%的低税率,而山西等主产煤省份可能采取更高的税率,大概会在8%以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此次公布的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充分照顾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于煤炭运输等费用都进行了相应扣减,能够照顾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洗选煤被纳入征税范围,并规定了一定折算率,有利于鼓励煤炭企业对原煤进行深加工,促进煤炭节能环保利用。

水资源等将逐步纳入征收

按照现行办法,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盐、有色金属矿原矿等七类税目征收资源税。其中,原油和天然气已提前完成从价计征改革,税额按销售额的5%至10%征收。而煤炭采取从量计征方法,焦煤按照每吨8至20元征收,其他煤炭每吨0.3至5元。其具体适用的税额、税率按照等级确定。

招商证券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推行将在未来为相关企业带来一定的利好,经营业绩相对不错的企业将会迎来投资者的重点关注。而目前煤炭资源税改革仍需要相关部门具体细致地研究税率等问题,进而在改革后能够给整个行业带来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比照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清费原则,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同时,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的要求,结合相关资源特点、资源税费性质,逐步将水流等自然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