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就在电话那头,为什么抓不住他?”
警方:抓得到判不了,成本低风险小,诈骗分子“前仆后继”
很多遭遇通讯信息诈骗的人很疑惑,“为什么他们这么猖狂,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怎么就不能用高科技抓住这些犯罪分子?”
据各地一线民警介绍,很多受害群众在报案时情绪都很激动,一些在做笔录时还接到骗子电话的群众情绪更加激烈,有的受害者对民警大喊:“骗子就在电话那边,你们为什么抓不住他?”“骗子又来电话了,你们快制止他!”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广东电白、福建安溪、湖南双峰等地采访发现,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基层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导致相当一部分诈骗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司法打击在当地陷入了“无震慑”困境,使得诈骗分子愿意铤而走险。
由于茂名市电白区是通讯信息诈骗犯罪输出地,很多案件是由受害人所在地警方立案侦查,电白警方协查。异地公安是“以案查人”,电白公安是“以人查案”,很多案件都是在日常巡查中查获,导致搜集证据过程中对嫌疑人的口供依赖过大。“如果嫌疑人有反侦察能力,一张电话卡用几天就换,一张银行卡转一笔就扔,在审问中不供述,基本上警方是不可能知道他曾经打过多少诈骗电话、诈骗成功多少钱、谁是受害者,也难以串并案件。”电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志远说。
“我明明知道一个嫌疑人有10多张银行卡,拥有几十万来历不明的资金,明明知道这个嫌疑人正在搞通讯信息诈骗,但是因为证据落实不到位,对其无法判决。”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立新举例说,“一个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已经骗到手几十万元,但是最后的定罪项目就是妨害信用卡管理,只有几个月的刑期,对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震慑。公安机关在湖南娄底抓获一名在这类诈骗活动中负责取钱的女性犯罪嫌疑人,5张银行卡里面有10多万元,最后只能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不能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地公安人员办案苦于没有案源,异地公安人员前来办案有时却又“放虎归山”。异地公安人员以追回赃款为主要目的,只要嫌疑人退赃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电白区麻岗镇委副书记崔显东不解地说:“一些人白天被外地公安带走,晚上就被放回来了,这不是‘放虎归山’吗?”茂名市公安局一名负责同志说:“所退赃款只是他们所有诈骗所得的一小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人员继续从事通讯信息诈骗活动。”
双峰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方明说,各地对通讯信息诈骗的打击处理力度不同,比如诈骗一万元,在双峰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在其他一些地区就会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