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互联网金融 > 正文
P2P卷土重来 线下支付萌芽
money.fjsen.com 2014-10-31 09:18:16   来源:人民邮电报    我来说两句

四条“红线”管控四大风险

P2P网贷的风险不言而喻。在国外,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不介入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不“摸”钱。但在我国,以P2P名义存在的机构中,大多直接或间接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已嬗变成融资平台,容易滋生非法集资行为。其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打着P2P的幌子,行自我融资之实,P2P变身网络版民间非法集资平台。所谓自融,就是自己有实体企业的老板到线上开一个网贷平台,将网上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或关联企业“输血”。

二是创业者经验欠缺、风险意识较低。有的创业者主观上并非想利用P2P圈钱,但客观上随着网贷平台规模越来越大,会有大批资金募集进来,创业者始料不及,一旦找不到资金需求者“接盘”,就会导致资金闲置,就要承担高额利息风险,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比如,“拆标”式运作隐藏着很大风险。“拆标”就是将一个借贷标的拆分成不同期限、不同金额,将其重新打包推销给投资人,从而形成了“短借长贷”的期限结构错配风险。

三是P2P平台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调配权,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中间资金账户是一个缓冲地带,是P2P平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开设目的是为了交易核实与过账。但是眼下中间资金账户普遍游离于监管之外,资金的调配权仍然在P2P平台手里。如果对时间差和条款没有严格控制,携款潜逃、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沉淀资金引发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四是道德风险。部分创建P2P网贷平台的人就是不法分子。比如,一些网贷平台利用信用卡免息还款的优势,打着P2P网贷的幌子,实际开展的是信用卡套现业务。

目前,银监会已设定P2P业务边界,主要包括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可以断定,一旦监管的“靴子”落地,P2P行业将会有一次“洗牌”,多数P2P网贷平台将被逐出市场。而未来的P2P市场,属于那些实力雄厚、深耕市场的P2P平台。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