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保险> 行业动态 > 正文
保监会:险企要将消费者保护与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money.fjsen.com 2014-11-18 14:57:55   来源:中国保监会    我来说两句

 

问:《意见》有什么显著特点?

答:《意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保险公司是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的保险业务经营者,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保险消保工作必须要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意见》从经营理念、产品费率设定、规范销售行为、做好理赔给付、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等6个方面专章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此外,在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纠纷调处、消费者教育、组织领导、考核监督、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等部分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要求。二是体现预防性保护与过程性保护相结合。保险消保工作涉及保险公司治理、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给付、保险服务、投诉处理和纠纷化解、消费者教育和诚信建设等各方面,既是监管机关的职责,也是全行业的共同责任。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单靠监管机关的事后查处是不够的,必须关口前移,调动全行业的力量,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等方面整体推进。《意见》涵盖了保险消保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了监管机关、保险机构、行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汇聚保险全行业的力量,在保险监管和公司经营管控的各环节深入推进保险消保工作。三是突出透明度监管。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保险消费者弱势的一个重要原因。“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增加保险业的透明度,既可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根据充分的信息理性进行保险消费、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也可以使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处藏身。《意见》对保险公司及时披露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作出了规定,也对保险监管机关加强透明度监管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措施。四是强调发挥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作用。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保险全行业的责任,也需要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和监督。《意见》提出要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运作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保险服务的监督作用。  

问:针对保险消费者密切关注的保险产品问题,《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公平合理设定合同权利义务和厘定产品费率。一是要依法制定保险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确保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二是要按照结构清晰简单、内容集中明确、利于查找阅读的原则编制保险合同条款,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力求文字表述通俗化。三是保险合同条款被人民法院裁判认定为无效的,要主动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四是要完善保险产品定价模型,合理确定产品费率。  

问:针对广受社会诟病的保险销售误导问题,《意见》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和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建立区分销售制度,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相应需求的消费者,从根源上防范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在此基础上,《意见》再次重申了对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5项禁止性要求:一是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二是不得在销售活动中阻碍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三是不得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消费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四是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提供虚假产品信息;五是禁止未经消费者书面授权或追认而代替其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行为。与此同时,针对新兴发展的电销保险和互联网保险,《意见》提出通过电话或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要保留与双方权利义务相关的电话录音和网络销售痕迹。此外,《意见》还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委托合同约定,规范与其有代理关系的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并对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销售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