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租赁纠纷
南都记者联系到金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郝小姐。按其说法,金瑞于2012年从中川城手中租下A座三楼,租期长达15年,在重新招商后,A座商场全部出租。如此,按照南都掌握的线索来看,广东雄峰房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该是雄峰商城的物业所有者;中川城租赁上述项目后,将其更名为美嘉国际服装城,因此中川城应该是项目的“二房东”,以此类推,金瑞公司是A座项目的“三房东”。
整件事中,金瑞公司及A座的小租户运作正常,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费。真正纠纷应该发生在雄峰与中川城之间。据悉,早在去年底,雄峰就与中川城打起了仲裁官司,目前仍在等待结果,未有定论。
根据南都记者拿到的雄峰与中川城递交给仲裁庭的律师代理意见,雄峰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2011年11月8日,分两次将八栋租赁房屋及场地交付给中川城。中川城接手后,推出美嘉国际服装城对外招商,随后双方出现了租赁纠纷。记者联系上中川城的代理律师万云文,据其介绍,在首期招商成功后,雄峰与中川城又签订了《备忘录》及《备忘录2》,一切纠纷正源于此。
在雄峰递交仲裁庭的律师代理词中显示,中川城接收场地后,对外招租并收取了几百家小租户的数千万元费用。按照《租赁合同》,中川城应于2011年2月支付租金,但中川城一直欠租,直到2011年才分四次补交了部分租金。2012年8月,雄峰收回了两栋租赁场地,最终于2012年月11月底向中川城发出“解约通知”。截止到2013年12月,雄峰提请仲裁时,按租赁合同计算,雄峰认为中川城拖欠租金8000多万元。
但中川城递交给仲裁庭的律师代理词中陈述的却是另一种情况。据万云文介绍,中川城公司与雄峰房产公司签订雄峰商城“服装专业批发市场”《房地产租赁合同》后,积极投入资金对商城进行改造,一期招商非常火爆,后因雄峰房产公司觊觎商城有利可图,对商城的经营设置障碍,中川城被迫于2010年8月21日、30日与雄峰房产公司分别签订《备忘录》及《备忘录2》,并终止了《租赁合同》,此后中川城公司不存在向雄峰公司支付租金的义务。
目前,分歧的焦点在于双方对备忘录内容的理解无法统一。雄峰方面认为,备忘录本身不构成《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和变更。但中川城方面却在律师代理词中认为,“《备忘录》(1)”里已经约定:雄峰房产公司同意考虑租赁合同终止事宜,并自签订日起,已要求中川城公司(备忘录前)停止一切与美嘉服装城有关的经营活动;中川城公司当时已封存了印章、合同章,双方共同加签封条。而“《备忘录》(2)”更是约定,雄峰房产公司以2300万元价格收购接受中川城公司(备忘录前)投入美嘉服装城项目的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同时中川城已签订的1602户租户由雄峰房产公司接收,已收取的进场费、租金等共计3708万多元全额交付给雄峰房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