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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PPP模式指导意见 将成化解政府债务利器
money.fjsen.com 2014-12-05 08:56: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发改委、财政部同日发布PPP指导意见30个PPP示范项目公布

PPP将成化解政府债务利器

专家称需明确界定概念,防止公私资本利益暗送

12月4日,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分别在各自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分别从政策层面和实际操作上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予以指导,这标志着被寄予化解政府性债务厚望、担负城镇化融资重任的PPP模式走上了有章可循之路。

多位专家表示,PPP模式对政府融资平台有重要借鉴意义。在政府融资平台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之际,推广PPP一方面可以化解现有的债务,另一方面可以移植未来将会产生的新债务,从而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新宠。不过,需要对其概念明确界定,防止公私资本间利益暗送。

发文PPP模式规则制度初定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发改委认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

从收益角度看,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说,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发改委同时强调,在推行PPP的同时,需要深化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涉及中央定价的PPP项目,可适当向地方下放价格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为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配置土地、物业、广告等经营资源,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

从风险角度,根据财政部同日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风险分配将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

财政部同日还发布了《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PPP示范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个。

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之后,各地政府对PPP模式的重视程度更高,因为它把政府的融资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政府想搞发展就必须要融资,四十多万亿城镇化建设投资需要大量政府融资,发行政府债券约束很强而且规模不是很大,PPP将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途径。

“发改委财政部同一天发文,这是好事,不过或许需要国务院进行协调,两个指南应该统一,否则下面的人无所适从。”孙洁说。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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