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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三大焦点引发争论
money.fjsen.com 2014-12-09 14:40:48   来源:证券时报    我来说两句

北大法学院教授彭冰:

不存在垄断

互联网领域的核心是信息。目前信息可以自由流动,无限复制,这种情况下互联网某个企业的垄断是不成立的,并且很容易被一个新的企业所取代。

真正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明者其实要解决的并非大数据和用户的问题,而是“诚实”。不论是P2P还是新的商业模式,都需要帮助资金投入方和资金使用方解决信任的问题。如果有任何人能够想到一个更简单、更方便、更适应现在新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他就会是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明者。

焦点三:

P2P该不该引进第三方担保机构?

招行总行合规部副总经理黄斌:

最好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

银行开展P2P具体有几项风险:一是经营范围或者新业务的风险;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风险,这也是监管机构确定的红线;三是资金挪用的风险;四是委托担保和刚性兑付的风险。

除此之外,银行还面临着电子合同签署方式有效性和网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的风险。后者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信贷风险,另一个是洗钱风险。

从上述风险出发,合理设置业务架构,避免非法集资法律风险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说避免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避免承诺还本付息。

同时这个平台不采取理财资金池的模式,也不开展平台来受让债券,然后拆分转让的模式,同时做好借款人的资质、还款来源尽职调查,另外做好资金的控制,包括资金流向、系统控制和合同文本的安排,避免平台资金,最好是引入第三方的资金托管。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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