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金融机构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东南网讯 (庄国辉)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出台《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起,对金融机构新入驻、新注册、转型升级以及租赁办公用房等情况,分别予以资金奖励,最高奖励可达500万元,旨在调动金融机构开拓市场的积极性,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据方案,在泉港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内,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融机构给予60万元的补助;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的金融机构按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补助,单家金融机构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同时,在泉港购买办公用房(含二手房)的金融机构,所购办公用房为同一房产项目且购买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按所购房产成交备案价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用于经营办公的金融机构,所租赁办公用房为同一房产项目且租赁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每年按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5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此外,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型为石化、港口、物流专业性支行的,由省级分行直接管理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由市级分行直接管理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新注册(入驻)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符合“新泉港人”标准的,在户籍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津贴补贴、卫生保健、计生服务、政治待遇和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