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四等级考评,合格以上每学年奖励6000元至1万元 记者 林铭 福州晚报讯 市教育局昨天发布消息称,全市2.45万名公办校班主任岗位待遇将大幅度提高,跻身全省“第一梯队”。从本学年开始,福州各级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对考评合格以上的班主任实行奖励,其中优秀班主任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0000元奖励,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到位。 【考评】 分为四个等级 学生家长也有发言权 福州目前共有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含年段长)24570名,其中市属校2032名。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我市班主任岗位津贴平均每月仅120元,与全省平均水平有差距,也落后于厦门、泉州、莆田等沿海设区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提高班主任待遇问题自2016年12月正式列入议事日程以来,在不到5个月时间,我市就顺利完成《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出台的所有程序,最终决定按学年组织等级考评,在保留学校绩效工资中班主任岗位津贴部分的基础上,采取财政专项拨款的形式发放等级考评奖励金。 据介绍,《办法》考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年段长。《办法》规定,每个建制班设班主任一名,年段长根据班级数、年段实际情况科学配备。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干部出任班主任的比例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3%(含)以内。 今后班主任考评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各校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校班主任等级考评细则,并上报市教育局。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规定,家长、学生满意率也将是班主任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学生、家长满意率要分别达到90%、80%、70%及以上。 【奖惩】 月均奖励683元对有偿补课“零容忍” 奖励金发放标准定为: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每人每学年奖励10000元,考评为良好的每人每学年8000元,考评为合格的每人每学年6000元。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班主任奖励金。按照这一标准,班主任年均奖励8200元,月均683元,加上原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人均120元,合计达到803元/月,班主任岗位待遇已经上升至全省“第一梯队”。 “特别是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级的班主任,每月实际有953元和786元岗位职务收入,将大大激发班主任队伍创先争优。”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表示,经过估算,每年我市各级财政将拿出约2亿元奖励班主任,于每年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市教育局人士表示,接下来将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重点实施班主任立德树人形象提升行动,主要是实行班主任准入制,努力把最优秀的教师遴选到一线班主任工作岗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打骂体罚、有偿补课等有违师德的现象和行为实行“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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