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保垂管改革方案出炉
2017-12-14 14:51: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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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收省级,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 记者 何佳媛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炉,标志着我省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方案》调整了6种环保管理体制。 根据《方案》,县(市、区)环保部门现有环保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保许可具体工作。 在行政机构管理体制方面,设区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省环保厅党组负责提名设区市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其他副局长级领导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其中局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设区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省环保厅党组审批任免。 县(市、区)环保局调整为设区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由设区市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设区市环保局任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在现有领导职数中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环保工作,设立专兼职村(居)环保网格员。 在环境监察体系方面,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将上收,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按区域设立环境监察机构,为省环保厅派出机构管理。 在环境监测管理方面,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环保厅驻市(实验区)环境监测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环保厅任免;现有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随县(市、区)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现有市级辐射环境监督站上收省级,作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派出机构。 在环境执法管理方面,县(市、区)实际从事环境执法工作的机构进行整合,随县(市、区)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作为市级环境执法支队管理的执法大队;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 在所属机构管理方面,县(市、区)环保局所属的除环境监测、执法机构外的其他事业单位随县(市、区)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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