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福建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中国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细化业务流程,完善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积极推出各种形式的惠民惠企举措。 一、全面帮扶,通过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中国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开展100%存量客户排查,并告知对有续保意愿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可向该公司当地机构申请缓交保险费先行续保出单,保费缓交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受困企业应在缓交期到期前向该公司缴纳全额保险费,逾期不交纳的,终止保险责任)。 同时,中国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已与全省客运企业开展帮助返程人员防控疫情的举措,暨自2020年2月14日至3月31日期间,乘坐公路客运车辆并购买我司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的客户,免费赠送新冠肺炎确诊保障和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保障,保险金额分别为一万元(两项保险责任不可同时获得)。保险期间自该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生效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覆盖疫情期间乘坐长途客运返工人员,有效提升企业复工返厂人员的返程安全保障。 二、精准对接,积极向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捐赠针对性强、保障度高的保险产品,为他们安心抗击疫情解除后顾之忧。 中国太保已通过非实名制承保的方式为湖北省和全国援鄂一线医护工作者55万人赠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险金额20万元/人。 三、简化流程,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推行线上报案,做到能赔快赔,彰显责任是担当。 中国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严格落实银保监会要求,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理赔绿色通道,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应赔尽赔。客户出险后可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500报案或通过“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太慧赔”微信小程序或“太平洋保险”APP线上自助报案,对已获知的理赔报案,第一时间响应,主动安排理赔服务专员为客户的理赔需求提供全程指导和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保险责任解释咨询、报案资料指导、理赔流程指引和心理疏导等。 同时提出:凡购买公司医疗险产品的客户,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理赔时做出“五项取消限制”承诺: 1.取消医院等级限制 对于确诊客户不在限制其就诊医院范围,需紧急救治的客户,取消就诊医院的区域、等级、病房及定点医院要求。 2.取消等待期限制 如客户在等待期内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不受医疗险条款等待期限制。 3.取消“特定传染病”等免责事项 如客户确诊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不受医疗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限制。 4.取消医保范围限制 客户紧急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疾病用药、检查、治疗等,全面取消医保范围外的自费费用的赔付限制。 5.取消医疗险免赔额、免赔天数、免赔比例 如客户确诊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取消医疗险条款中对于免赔额、免赔天数、免赔比例的限制。 四、周密安排,将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为更好地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中国太保寿险总公司通过官网公告和批单批注的方式,对部分保险产品进行了“新冠病毒肺炎”保险责任扩展,具体如下: (一)因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及残疾保障扩展责任产品名称 扩展责任包括: 1.责任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适用身故保险金责任。 2.责任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体伤残,适用残疾保险金责任。 (二)重型或危重型新冠肺炎的疾病保障扩展责任产品名称 扩展责任包括: 在原有保险责任不变的基础上,如被保险人在本公告适用的保险产品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保险金(单一保单因上述扩展责任给付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以上确诊分型,是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117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 以上公告具体详见“太平洋保险”官网。(网址链接:http://www.cpic.com.cn/)(稿件来源:中国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