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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每人千元补贴

2020-06-24 11:34:0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为做好疫情防控阶段的就业扶持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福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发放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实施办法》,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根据《办法》,申领补贴有一定条件。中小微企业指符合闽人社发〔2020〕2号中“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企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申请人提交材料以后,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审核申报材料,按月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办法》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予发放补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申报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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