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险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提供风险保障

2023-03-22 11:55:54  来源:中国人寿  责任编辑:林华黎  

【案例简介】

客户黄某在某竹业有限公司工作,2022年3月在工作中因使用电锯不慎割断手指,出院后到保险公司申请了医疗费理赔,保险公司根据医疗材料,给付了住院费用理赔款。收到理赔款后黄某又提供了伤残鉴定书申请伤残理赔金,但在保险公司受理后次日返回要求撤销伤残理赔申请,在工作人员的一再追问劝说下,黄某表示其公司老板担心伤残等级太低,获得的理赔款少,因此想篡改伤残鉴定等级,让保险公司多赔点钱。工作人员告知客户,提交到保险公司的索赔资料是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如果核实确认索赔资料造假,不但不能正常赔付,还可能触及刑法。

【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属于保险诈骗罪,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应弄虚作假,最终损害自身利益,得不偿失。

【风险提示】

随着目前保险理赔率的不断提升,人们购买保险的意识愈发增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看到了可乘之机,企图利用保险赚取非法利益。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保的意义在于:守住赚到的钱,护住美满的家。买保险其实是用少量的钱转嫁自己和家庭的风险,不要因为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回报就认为很吃亏,更不能为了“赚钱”而去造假,最后不仅不能赔付,还可能触及法律。

中国人寿明溪县支公司/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