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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松绑”金融租赁 放宽准入引民资“入局”
money.fjsen.com 2013-12-18 09:36   来源:中国证券网    我来说两句

就在一个月前,一家国内大型金融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还在抱怨其所在行业的监管太过严格,束缚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不过,好消息来得非常快。

在金融业众多改革举措密集推出的2013年底,一向被认为“管束”较多的中国金融租赁业也迎来了政策上的“大松绑”—银监会于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经实行7年之久的中国金融租赁管理老办法将被重新修订。

老办法不适应

《办法》虽然还处于征询意见阶段,但无疑让这个行业看到了未来发展政策松绑的趋势。民生金融租赁一位业务人员对本报记者称,刚刚出来的新办法,对金融租赁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他特别提到第十七条“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分公司、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的具体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这对我们的业务升级发展来说非常重要。”

中国金融租赁业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已与老管理办法不相适应。正如公告所言,本次《办法》的修订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作为出发点,着重处理好科学发展与风险监管的关系。这次的修订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银监会在全面总结金融租赁公司运营经验的基础上,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上一次银监会修订并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是在2007年1月,该管理办法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准入、监管和规范经营提供了相关法律保障。

如今7年过去,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实践深入,老《办法》不能完全满足行业深化发展的实际需要。银监会称,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精神的指引下,未来将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对《办法》做出修改完善。

《办法》的修订坚持了以下五个原则:一是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二是立足行业发展实际,适当扩大业务范围;三是引入分类颁牌制度,业务范围与经营管理水平挂钩;四是强化股东风险和责任意识,建立自我救助制度安排;五是丰富完善监管规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放宽准入

交银租赁董事长陈敏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其实金融租赁行业是最适合推行资产证券化的行业,但是相关监管政策没有放开。如今,包括金融租赁业资产证券化这样的问题在新的《办法》中都有提及。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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