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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业绩连亏4年 拟不超5.1亿元现金收购常州维普

2025-09-04 16:5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华黎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 苏大维格(300331.SZ)昨日披露公告,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常州维普”或“标的公司”)不超过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预计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公司于近日与常州维普部分股东蒋开、刘建明、张彦鹏、刘庄、常州市地平线创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地平线投资”)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维普不超过51%股权,并实现对常州维普的控股。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0亿元,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以及本次交易定价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公告显示,本次签署的《关于常州维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属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常州维普股东包含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新资本”),分别持有标的公司8.00%、2.00%股权,公司5%以上股东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简称“转型升级基金”)以及红土一号基金、深创新资本同受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标的公司股东中红土一号基金、深创新资本系公司关联方。

依照意向协议约定,本次公司收购股权意向交易对方暂不包括关联方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创新资本,公司收购股权后将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后续正式交易中,若红土一号基金及深创新资本参与本次收购交易,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本次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上半年,苏大维格实现营业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6.17万元,同比下降1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296.66万元,同比下降46.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8.99万元,同比下降32.19%。

2021年至2024年,苏大维格连亏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0亿元、-2.79亿元、-4569万元和-5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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