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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虚假陈述 专业核定 示范案例 总对总诉调对接
某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因实施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为减轻讼累并妥善解决案件纠纷,受法院委托,证券调解组织对批量案件进行先行调解。通过“专业核定前置”与“示范案例创设”的双轮驱动,纠纷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批量案件陆续结案,成功实现了对规模化证券纠纷的高效、标准化诉前化解。 【经验启示】 系列案件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是“法院引导、专业支持、调解为主、司法保障”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成功典范,为处理规模化证券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一、专业先行 以科学核定促进公平和解 将专业的金融量化分析程序前置,作为厘清责任、核定损失的核心手段,为调解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和“通用语言”。 二、示范调解 以个案突破带动批量化解 通过选定“示范案例”来确立统一的赔偿标准,打消上市公司对后续案件处理不确定性的顾虑,实现“解决一个,引导一片”的规模化处理效果。 三、在线对接 以数字赋能实现便捷高效 充分发挥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优势进行全流程线上调解,缩短维权周期、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展现了数字经济时代纠纷化解的新模式。 四、调解联动 以协同治理推动诉源治理 人民法院、证券监管部门、证券调解组织密切沟通、共同研判,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不仅促进了个案案结事了,更从源头上减少了潜在诉讼,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