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的融资款项必须根据项目进度专款专用,后续项目开展前,我们也不希望使用这笔资金,毕竟要承担近10%的融资成本。”张启明说道。
中信信托相关人士接受上证报采访时也坦言,给予示范园的融资确实还未开始募集。
“信托资金的使用需要符合我们的放款条件,示范园后续项目还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才能开展,中信信托只会在项目开启需用资金的时点才会打款,已经有机构积极与我们咨询相关合作事宜,不过募资方式到底是集合信托还是单一信托仍无定论。”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一旦项目审批通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信信托就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出租土地农户收益有保障
由于土地流转信托计划是将分散于各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整合,并视情况进行土地整理和农业设施建设投资,出租给专业农业经营公司、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通过集约化经营提升农户的地租收益。因此信托计划的成功取决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财产的顺利交付和承租方未来经营情况良好足以保障和提升农户地租收益。
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在《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信托化改革》一书中透露,“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的风险控制措施,除了保证土地整体承租、审查农企经营能力外,一些条款的设立保证了当面临各种不利环境时农户的利益。
比如帝元承诺,确保信托计划实际获得的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农户基本收益时,帝元应按中信信托要求向信托计划补足该等资金缺口;要求承租企业购买农业保险以对抗农业市场波动的市场风险,保证农地租金。
此外,该信托计划设置可提前终止等止损机制。“如出现重大不利情况(政策、经营等方面的原因)时,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中信信托返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财产,将出租土地的权利和义务移交给农户。”
中信信托对帝元公司评估后认为:示范园项目正式运转后年平均利润约1.63亿元,预计所得税约为4081.72万元。
根据宿州市金融办去年12月完成的《埇桥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开展情况》,示范园引入中信信托后,原定土地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只是给付方式有所调整。
原来帝元公司将土地租金转交给朱仙庄镇财政所,由镇政府分配给农户;今后帝元公司要将土地租金付给中信信托,由中信信托支付给区政府,再由区政府分配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