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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创新 服务福建实体经济
money.fjnet.cn 2014-06-04 09:57: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是做好“加法”,提高金融服务附加值。引导银行业以传统业务为基础,发掘更深层次的服务需求,拓展投资银行、资产托管、战略咨询、现金管理等差异化、个性化服务,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二是做好“减法”,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降低融资成本。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服务定价,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做好“乘法”,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信息技术的深层次运用,拓展网络理财、网络融资、移动金融等业务,推动金融服务效率“倍增”。四是做好“除法”,建立运营成本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特别是加强同业协作,降低运营成本。

创新组织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充分性和均衡性

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业要加快成为新的支柱产业”战略目标,按照“引进来、走出去、延下去、长出来”的基本思路,持续推进“引银入

闽”工程。

一是扩大银行服务网络。按照“服务充分、竞争适度”的原则,推动机构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解决好银行基础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岗”,争取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推动“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提高社区金融服务水平。二是优化银行组织结构。重点引进股份制银行等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台资银行,推动组建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三是提升银行综合竞争力。引导地方法人机构深化改革,争取打造更多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

创新监管服务,为银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保障

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发挥好沟通协调、支持保障、创新纠偏等作用。

一是强化差异化监管政策。强化小微企业、三农、绿色信贷等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在机构准入、资金来源、风险容忍度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二是强化监管效能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三是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要监管目标,构建完善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银行业机构“三位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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